貓奴注意了!明年8月1日起家貓也需辦寵物登記 違者最高可罰1.5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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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應養貓人數的大幅增長,行政院農業部於昨(7日)公告,自2025年8月1日起,家貓也需辦理寵物登記,若未依規定登記,飼主將面臨新台幣3千元以上、1萬5千元以下的罰鍰。

農業部 每兩年會透過電話調查家犬家貓的數量,農業部 也公布2023年全國家犬、家貓飼養數量電訪調查推估結果,根據最新調查結果,全國推估家犬數為148萬637隻,較上一期(2021年)家犬數123萬5218隻,增加19%;而全國推估家貓數為131萬1449隻,較上一期家貓數87萬801隻,大幅增加50%。

隨著養貓人數的增加,農業部也預告修正「指定犬為應辦理登記之寵物」草案,強制要求所有飼主自2025年8月1日起,必須為家貓進行寵物登記,已飼養的家貓則有一年緩衝期,讓飼主有時間向主管機關申請登記並植入晶片,若飼主未在期限內辦理,將被處以3千元以上、1萬5千元以下的罰鍰。

農業部指出,至於經營特定寵物繁殖、買賣業者依現行特定寵物業管理辦法第十條第一項第四款規定,即應辦理寵物登記及植入晶片,爰經營貓隻繁殖、買賣之業者,尚無緩衝期之適用。

農業部也說明,要求家貓登記是因為多數貓咪飼主居住在都會區,若貓咪不慎跑出家門,牠們沒有回家的習性,走失後若沒有寵物登記,可能難以找回。經過調查,貓咪飼主願意為家貓辦理寵物登記的意願甚至高過家犬飼主,目前儘管未強制要求,國內已有58%的家貓已進行寵物登記。而為了因應國人飼養寵物型態的變動,農業部也規劃未來將針對不同物種推動不同管理方法。

有鑑於此,農業部預告將修正「指定犬為應辦理動物登記之寵物」草案,修法後應辦理登記寵物,除了寵物繁殖、買賣業者應依特定寵物業管理辦法規定辦理寵物登記並植入晶片外,貓隻也需從2025年8月1日起辦理寵物登記,給予非屬特定寵物業者之已飼養貓隻飼主1年緩衝期,向直轄市或主管機關申請c並植入晶片。

農業部說明,依《動物保護法》第31條規定,飼主未依寵物登記管理辦法規定期限辦理寵物出生、取得、轉讓、遺失或死亡登記者,將處新台幣3千元以上1萬5千元以下罰鍰。

源始公文:農業部-預告修正「指定犬貓為應辦理登記之寵物」
照片來源:Image by Gundula Vogel from Pixaba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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