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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想猫旅館-苗栗竹南館位於苗栗竹南,提供專業的貓咪住宿服務,並採取純預約制及免費接送,讓飼主更安心。這家貓旅館以細膩的照護流程和嚴格的SOP聞名,環境明亮且無異味,家具精心挑選,營造出舒適的空間。店內工作人員溫柔細心,會每日提供貓咪的飲食和生活狀況更新,並附上照片與影片,讓飼主即使不在身邊也能感受到陪伴。許多顧客表示第一次寄宿就選擇理想貓旅館,深感放心且滿意,這裡已成為竹南地區信賴的優質寵物照護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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環境很棒 貓貓適應的很好 推薦大家👍🏻
環境舒適,貓貓適應快,店長用心親切,還有梳毛,每日都會傳寶貝們的照片及狀況,即使在國外,都很安心,價格合理.
第一次帶貓咪到理想貓旅!環境很乾淨又無異味,會觀察貓咪吃飯及排便情況,也有固定放風時間可讓貓咪出來遊玩,還會定期回傳貓咪照片給家長!下次還會選擇這家
2026/1/2更新後續:今早收到苗栗地方檢察署寄來的不起訴處分書,此偵查為針對2025/9/25調解委員會衝突一事。感謝檢察官及證人還我清白,明確指出當日雙方只有互罵,本人完全沒有動手及妨害自由甚至是逼迫店長接受和解條件。所以李店長當時的這些指控是從何而來?或是只是習慣用說謊來處理事情呢? 12/10更新後續:今天再被請去警局做筆錄,身為消費者評論真實消費體驗卻被提告誹謗和妨害名譽,靜待後續的偵查和開庭結果。 這邊針對店長在9/25更新的回覆做回應,9/25調解當天李店長就不斷找麻煩並且一直叫囂,並且發現店長有說謊成性的傾向。 第一,我老婆根本沒到場,只有我以代理人身分到場。 第二,我們互相對罵這完全是事實,但是絕對沒有動手此事,消保官和承辦人都有在場可以作證。 第三,我還明確跟李店長說,和解條件不同意就說不同意,我們可以走後續民事訴訟。 第四,消保官都明確跟店長拿出農業部範本跟店長說明可以按造此範本立合約,店長竟然還說我是提出不合理的和解條件?那請問店長要不要去指責政府的範本不合理? 因此完全沒有任何的逼迫以及暴力,李店長這已經是捏造事實並且誹謗我了,我會去報案的,謝謝。 服務上沒問題,不過合約上對於取消合約的規定不太合理。兩個月內取消就要收取定金50%,十至三十天就收取75%定金。我在google搜尋「寵物旅館入住須知」,搜尋結果第一頁有明訂規則的店家中,就算是最多天也有15天前全額退款,最短甚至是3天前取消就全額退款。因此此店的合約有違反比例原則的嫌疑,消費者簽訂前記得審慎考慮。 並且我個人在取消合約被收取違約金後發現,店長簽訂時為了方便收取尾款,而有超收合約上定金的情況。返還定金時卻以超收的定金金額去扣取,因此被多收取一小部分金額。 我這時就不明白了,試問有哪位消費者會接受當下被收取較高定金,並且導致未來在可能解約時還要再被收取較高違約金。這樣連續侵害消費者權益兩次且違約的行為,消費者怎麼可能會接受。尤其當天付定金是以line pay付款,請問這樣的付款方式有需要去尾數的動作嗎?所以才要在這提醒有類似情況的消費者可以多加注意。 這邊回覆店長,我只是針對這次的消費體驗評論,避免有消費者跟我遇到一樣的情況,並沒有任何欺壓的意思,也沒有要求你把收走的定金退回,我有成熟的申訴管道。但店長的處理態度實在不能恭維,持續以line私訊指責我們評論此次消費體驗的行為是在攻擊店家,要對我採取法律行動。 並且古小姐很堅定地跟我說,店長只有說收取定金3308元,並沒有說出是為了去掉尾款的尾數,這邊店長有說謊的嫌疑,導致在無意間被多收取了定金,明顯已經違約在先。再者當我們提出要取消合約時,竟然也是以超收的定金去扣除75%,再次違約。希望大家多注意。 這樣超收合約該有的%數定金,明明已經違約在先,照民法可以依照賣家違約在先,要求賣家退還買家100%定金。但店家態度強硬,只會指責我們解除合約的不對,並不承認自己違約在先,因此我們只能向消保會提出申訴來保障自己的權益。
住的非常開心以及舒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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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倫Lun
本週環境很棒 貓貓適應的很好 推薦大家👍🏻
綺麗蔡(喵)
2 週前環境舒適,貓貓適應快,店長用心親切,還有梳毛,每日都會傳寶貝們的照片及狀況,即使在國外,都很安心,價格合理.
劉家瑄
3 週前第一次帶貓咪到理想貓旅!環境很乾淨又無異味,會觀察貓咪吃飯及排便情況,也有固定放風時間可讓貓咪出來遊玩,還會定期回傳貓咪照片給家長!下次還會選擇這家
Hao Su
1 個月前2026/1/2更新後續:今早收到苗栗地方檢察署寄來的不起訴處分書,此偵查為針對2025/9/25調解委員會衝突一事。感謝檢察官及證人還我清白,明確指出當日雙方只有互罵,本人完全沒有動手及妨害自由甚至是逼迫店長接受和解條件。所以李店長當時的這些指控是從何而來?或是只是習慣用說謊來處理事情呢? 12/10更新後續:今天再被請去警局做筆錄,身為消費者評論真實消費體驗卻被提告誹謗和妨害名譽,靜待後續的偵查和開庭結果。 這邊針對店長在9/25更新的回覆做回應,9/25調解當天李店長就不斷找麻煩並且一直叫囂,並且發現店長有說謊成性的傾向。 第一,我老婆根本沒到場,只有我以代理人身分到場。 第二,我們互相對罵這完全是事實,但是絕對沒有動手此事,消保官和承辦人都有在場可以作證。 第三,我還明確跟李店長說,和解條件不同意就說不同意,我們可以走後續民事訴訟。 第四,消保官都明確跟店長拿出農業部範本跟店長說明可以按造此範本立合約,店長竟然還說我是提出不合理的和解條件?那請問店長要不要去指責政府的範本不合理? 因此完全沒有任何的逼迫以及暴力,李店長這已經是捏造事實並且誹謗我了,我會去報案的,謝謝。 服務上沒問題,不過合約上對於取消合約的規定不太合理。兩個月內取消就要收取定金50%,十至三十天就收取75%定金。我在google搜尋「寵物旅館入住須知」,搜尋結果第一頁有明訂規則的店家中,就算是最多天也有15天前全額退款,最短甚至是3天前取消就全額退款。因此此店的合約有違反比例原則的嫌疑,消費者簽訂前記得審慎考慮。 並且我個人在取消合約被收取違約金後發現,店長簽訂時為了方便收取尾款,而有超收合約上定金的情況。返還定金時卻以超收的定金金額去扣取,因此被多收取一小部分金額。 我這時就不明白了,試問有哪位消費者會接受當下被收取較高定金,並且導致未來在可能解約時還要再被收取較高違約金。這樣連續侵害消費者權益兩次且違約的行為,消費者怎麼可能會接受。尤其當天付定金是以line pay付款,請問這樣的付款方式有需要去尾數的動作嗎?所以才要在這提醒有類似情況的消費者可以多加注意。 這邊回覆店長,我只是針對這次的消費體驗評論,避免有消費者跟我遇到一樣的情況,並沒有任何欺壓的意思,也沒有要求你把收走的定金退回,我有成熟的申訴管道。但店長的處理態度實在不能恭維,持續以line私訊指責我們評論此次消費體驗的行為是在攻擊店家,要對我採取法律行動。 並且古小姐很堅定地跟我說,店長只有說收取定金3308元,並沒有說出是為了去掉尾款的尾數,這邊店長有說謊的嫌疑,導致在無意間被多收取了定金,明顯已經違約在先。再者當我們提出要取消合約時,竟然也是以超收的定金去扣除75%,再次違約。希望大家多注意。 這樣超收合約該有的%數定金,明明已經違約在先,照民法可以依照賣家違約在先,要求賣家退還買家100%定金。但店家態度強硬,只會指責我們解除合約的不對,並不承認自己違約在先,因此我們只能向消保會提出申訴來保障自己的權益。
ㄌㄌ
1 個月前住的非常開心以及舒適🥰